生活中的我
我自称本世纪大才女。唉!其实我跟武则天比,人家是一代女皇;跟冰心比,人家是大作家;就是跟秋瑾比,人家也留过洋。而且,我这个人,一见到奥数就头痛、眼皮打架。不过,我对书倒是挺感兴趣的,什么书我都爱看。我觉得自己长得还行,虽然没有沉鱼落雁之貌,但也算是可爱吧!我很爱笑,但很遗憾,谁也不愿意听我笑,因为我的笑声可以说是“惊天动地”,能把拉登都吓出个半身不遂来。为了这,爸爸妈妈不知道骂过我多少回。不过,骂归骂,骂完之后我依然我行我素。我也爱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还让人听着觉得挺有道理;我能把拉登说成是和平使者,把比尔.盖茨说成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人各有志,我热爱唱歌,唱快速度的很好听,但要我唱那种很慢、很柔的歌曲就截然不同了,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就是令人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一次,我在卡拉OK厅包厢唱《朋友》,中间的高潮部分被我唱得像狼嚎。从那以后,爸爸便常说:“咱们家女儿的‘野兽派’唱法闻名世界,令人不寒而栗呀!
我这个人,说一不二。一分调皮,二分糊涂,七分认真。我就是这样大大咧咧,像个假小子。
Is’s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