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正“三个关系” 打牢克服“四风”思想基础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通过认真学习、通读细读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定的必读篇目,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到: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为民务实清廉是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实践好党的宗旨,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要摆正“三个关系”,真正弄明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坚决打牢克服和纠正“四风”的思想基础。
一、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关系,真正从内心深处弄明白“我是谁”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的主要问题是整治“四风”。“四风”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普遍性,反映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的党员干部身上,只是程度轻重和表现形式的差异。本质上是党性不纯、脱离群众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党员干部没有真正弄清“我是谁”的问题。“我是谁”,本身并不复杂。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是鱼和水、仆人与主人的关系。这种关系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对群众必须有感情,必须从内心深处对人民群众深怀感激之情,感恩人民群众的养育之恩,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对待人民群众。对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如果不能清醒地认识和铭记“我是谁”,就无法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必然会导致“四风”泛滥、甚至腐化堕落。作为纪委的主要负责人,弄清“我是谁”,体现在自身上,就是要牢固树立强烈的党的意识,坚决克服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不做有损党的形象的事情;体现在行动上,就是要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敢于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腐败问题作斗争。
二、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真正从思想上弄明白“为了谁”
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的总纲中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要求,党员干部不管在任何时候,都要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办实事,决不能为己谋私。衡量我们的各项工作是否有成效,关键要看是否为群众说话、为群众办事,是否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纪检监察机关在教育活动中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是推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主责机关。要在认真查找解决自身的“四风”问题,查找解决有无不重视群众诉求、有无对群众利益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的基础上,围绕市委确定的“八个专项整治”,严明各项纪律,查处典型案件,强化教育警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工作关系,真正从实践上弄明白“依靠谁”
我们党来自群众,始终以人民为靠山。党章中明确规定:“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讲明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规定了党的基本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始终不断强化走好群众路线,用好基本的工作方法。回顾中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史,每当党的事业面临重大挑战,每当中国的前途命运面临向何处去的重大关头,总是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推动历史车轮前进。依靠群众,就要始终相信群众、向群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不是百事通,不是万能的。要做群众的先生,先做群众的学生。”要实行对人民群众的正确领导,就必须善于向人民群众学习,少拍脑门,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提高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生活最深刻,群众最智慧,学习群众最实惠。就个人来说,只有树立一切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才能更多地发现不足,使自己身上少些官气,更好地提高自身素养和能力,做事做人才有根;只有经常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请教,才能听到群众更多的真心话,才能更多地发现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才能更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而,更多地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努力使自己做一个实事求是、敢说真话、维护群众利益的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