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下午好:
近年来,县安监局在市安监局的帮助指导和县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县安监干部的共同努力,安监系统法制工作逐步得到规范,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基本形成。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做汇报:
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理清安监执法思路,履行法定执法职责
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县安监局紧扣《安全生产法》、《行政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监机构“三定”方案,围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行政许可两大法制工作主体,理清安全生产相关的职权职责,并细化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做到了职权依法设定,职责依法承担。
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面,形成了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相关企业以及一般工贸企业为主要监管对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责任查处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经营)资质情况,安全机构建设情况,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情况,一般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机制。
在行政许可执法方面,县安监局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主要是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等事项;县安监局负责初审上报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及经营许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及批发经营许可、第一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及经营许可等内容。整个许可做到了依法行政审批,依法行政服务。
(二)紧扣法律实体,规范执法程序
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陆良安监系统严格遵循法律实体,规范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执法依据和办理时限。针对不同类的违法行为实施不同的处罚方式,相关执法行为应当在多长时限内完成的不同要求,县安监局自编制作了《安全生产执法速查卡》,明确细致地列出了各类违法行为适用的处罚方式和办理时限。
二是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公平、公正执法的要求,也是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此,县安监局依据政府法制工作相关要求,本着保证惩戒教育效果,兼顾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路,结合违法行为性质制定了一定时期内“初犯从低,重犯取中,屡犯高罚”的自由裁量权适用原则,在法定的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构筑了三个等级的处罚台阶。
三是规范执法主体。执法主体具备相应执法资格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是执法者法制综合素质的内在要求,陆良安监系统目前共有 43 名干部取得安全生产执法证,做到了县安监局全员持证,乡镇安监站保证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持证。
四是正确使用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档案。为确保执法文书的正确使用和执法档案的规范建立,县安监局依法编辑和印发了《执法文书适用卡》、《执法文书适用范围及填写样本》、《完整档案目录》等规范卡片和手册,有效促进了执法文书的正确使用和执法档案的规范建立。
五是规范执法程序。从简易程序的证件出示、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适用法规条文的陈述、行政相对人相关权利的告知等到一般程序的听证组织安排等执法程序,县安监局都依照法规制定了明细手册,并作为一项工作纪律在执法工作中要求和执行。
六是规范安监执法综合工作。在安监执法综合工作中,陆良安监系统提出并执行“八凡是、八必须”的工作要求,即:凡是监管对象,必须建立监管档案开展全面检查;凡是现场检查,必须规范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凡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必须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凡是需要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下发整改指令书;凡是下发整改指令书的,必须按期进行复查验收;凡是到期拒不整改,必须依法从严处罚;凡是不履行处罚决定并在法定期限未进行申请复议诉讼的,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凡是执法主体不属安监局的,必须按规定填写《案件移送书》进行移办。
七是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县安监局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将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入住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并在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中实行“一纸告知,一样明知,一交办之”的高效、便捷工作模式,即:在一张纸上打印出行政事项办理所需前置条件、提交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办理人员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对办事人员进行告知;在一个样本中为办事人员提供行政事项办理所需材料目录、表格样本和填写说明,并为办事人员提供样本材料电子版本;办事人员只需根据告知书和样本将所要办行政事项的相关材料整理后装订成册交给安监窗口工作人员,就完成了所需办理行政事项的申请工作,剩余的事项由安监局工作人员负责完成。
(三)强化监督制约措施,建立执法监察工作机制
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文明化,需强有力的监督为保障,为此,陆良安监系统从系统内外两方面强化监督制约措施,建立执法监察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中,采取执法步骤的分离强化监督制约措施,严格遵循调查取证与行政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与行政处罚执行分离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模式。先由相关监管科室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再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讨论行政处罚的决定工作,最后由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承担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整个执法工作由执行科室互相监督,局党组全面监督。在行政许可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查与行政许可决定分离,行政许可决定与行政许可签章分离的行政许可工作模式。先由监管科室负责相关许可审查并出示审查意见,再由政策法规科组织讨论提出是否许可意见,最后由局领导签字,局办公室签章。所有内部运行都制作了各类交接手续表格,有效促进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规范运行。
二是充分公开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相关执法事项、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办理人员及联系方式、监督及投诉电话等内容,积极接受监管对象、社会民众、政府监察机关的监督。
(四)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法制学习,重视法制宣传
一是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近年来,安监系统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工作得到了市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2010年3月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政策法规科等相关科室;配备了必备的装备和办公设施以及执法车辆。目前,陆良安监系统干部共有76人,依法开展监管有了基础。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工作目标,加强县安监局和乡镇安监站队伍建设,确保有人干事,有能力干好事。
二是强化法制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针对安监执法工作法制意识要求高、业务素质要求强的实际,除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外,还积极支持安监干部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目前,我县安监系统干部共有19人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其中县安监局17人,乡镇安监站2人;今年报考人数为9人。同时,县安监局还将内部管理制度印制成册,逐个下发,做到人手一册,使每个执法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熟悉执法程序和规定,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文明服务与严格执法的有机统一。
三是重视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电视讲话、出动宣传车、播放影视资料、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展板、横幅、咨询点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执法队员走上街头,集中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的新组织、新机制、新举措进行广泛宣传,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管理,人人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行政处罚的重点和力度难于把握。日常监管中行政处罚频率低、处罚力度轻,行政处罚的重点和力度大多放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行政处罚上,容易让企业抱有安全侥幸心态,导致出现重生产、轻管理的现象。
二是执法队伍人员数量和素质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虽然县局授权并委托乡镇安监站开展一些适度执法,但乡镇安监站因“功能复杂,一站多牌”以及无经费保障等因素,其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范围有限,会导致监管的不到位,甚至缺失。
三是行政处罚执行难是依法行政的拦路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执行往往受多方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在大额行政罚款的收缴上难度大,会严重影响执法工作的威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规范行政,促进地方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培训考核,不断提高理论及业务素质,通过严格执法,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安全意识、自防能力和法制观念得到增强,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奠定基础。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