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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评估方案
发布者:吾爱  来源:zhaojiaoan.com  

教育督导评估方案
根据2010年市教育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稳步加强高中教育,突出发展职业教育,从而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为主线,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深化改革、确保稳定”这一基本思路。以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促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市政府和教育局确定的教育工作任务的有效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方向性原则。教育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指标设定、权重分配和结果处理要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要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2、坚持发展性原则。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
3、坚持实效性原则。求真务实,注重平时工作的开展,侧重过程材料的检查,坚持多渠道、多角度获得信息,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4、坚持激励性原则。督导评估要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恰当地指出不足,准确地对学校办学加以指导,主要是鼓励先进、敦促后进。对先进校和后进校给予奖惩。
三、督导评估方式
根据期初教育局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各种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要求,由督导室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评估。主要采取二种方式:
1、对各种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进行随机督导,以保证督导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
2、开展专项督导评估。
a、开展提高教学质量专项督导
b、开展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专项督导
c、开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专项督导
d、开展“控辍”工作专项督导
在具体的评估中将采取如下方式:听(听汇报、听课)、看(校容、校貌、工作秩序)、问(问卷)、谈(师生座谈)、访(走访家长、社会)、查(查阅各种资料)、析(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
四、督导评估办法
1、分散评估、集中汇总。督导室根据评估内容采取行程性评估和专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校进行督导评估。各科室和相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结合本科室(部门)实际对各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年终报督导室。督导室和各科室(部门)评估结果相加,即为该评估对象的最终评估结果。
2、统一组织、相互合作。在迎接上级各类检查和督导评估时,由督导室代表教育局统一组织各科室和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指导迎检。
3、分数核定办法。总分为100分。督导室督导评估分值的平均数权重占60%;各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分值占权重的40%,其中基础教育科权重为25%,进修学校权重为15%,装备办权重为10%,人事科权重为5%,计财科权重为5%,党办权重为5%,行政办权重为5%,体、卫、艺科权重为5%,成职教科权重为5%,德育办权重为5%,教科所权重为5%,基建办权重为5%,纪检监察5%。
五、督导评估结果的处理与运用
1、对学校督导评估的结果形成通报,报送有关领导和抄送有关部门和相关学校。
2、年度督导评估采取综合认定的办法。共分三个系列:中学一个系列、点上中学一个系列、小学一个系列。每个系列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优秀为90分以上,达标为89-70分,不达标为69以下。
3、每年开一次督导总结表彰大会,在优秀校中设特等奖。对当年教育工作没有达标或存在严重问题学校的主要领导实行问责制,对连续两年不达标学校的校长实行岗位调整。
4、年度督导评估结果与学校、校长评先、选优、晋级、晋职挂钩。
5、出现安全事故及乱办班的学校,本年度不评优秀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