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2014年度全省科技工作会议各项部署,紧扣“131”行动计划,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团的吸引力、凝聚力,以典型引路的方式,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创新驱动发展主战场发挥生力军作用。
二、活动主题
弘扬创新主旋律,传递青春正能量
三、活动目的
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深化中国梦学习教育,关键是讲好故事”的重要精神,按照袁纯清书记提出“讲好‘当代山西故事’”的要求,以“讲故事,明道理”为基本思路,通过讲述青年身边可亲可近可学的青春励志故事,用“中国梦”的共同理想感召青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青年,用全省转型跨越主旋律激励青年,用科技创新使命感带动青年。
四、活动时间
发现“新•青春故事”:3月17日-3月23日;
推荐省科技厅“新青年”:3月24日-3月30日;
评选省科技厅“新青年”:3月31日-5月1日;
分享省科技厅“新青年”时代精神:5月4日-5月10日。
五、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主要分为4个阶段性活动:发现“新•青春故事”——推荐“新青年”——评选“新青年”——分享“新青年”时代精神。
第一阶段:发现“新•青春故事”( 3月17日-3月23日)
3月17日由厅机关党委下发通知,各支部在本单位内选取挖掘可亲可近可学的青年典范。各支部可通过推选、评选、自荐等方式进行推荐。
第二阶段:推荐“新青年”( 3月24日-3月30日)
经过各支部内部推选后,被推选人填写“新•青春故事人选推荐表”并于3月30日之前报送省科技厅。
第三阶段:评选“新青年”(3月31日-5月1日)
经过各支部推荐报送后,由省科技厅党委、团委通过厅网站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评选产生十名省科技厅“新青年”。
评选后,由各单位对新青年故事进行整理,可通过图文并茂、动漫、DV等多样化的方式进行记录,最终形成可供宣传的资料,
并由省科技厅团委统一制作宣传展板或海报对新青年事迹进行宣传。
第四阶段:分享“新青年”时代精神(5月4日-5月31日)
对获得称号的青年进行奖励,并在各直属单位开展主题分享活动,与广大青年分享青春故事,推广学习,以激励广大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六、推报人选基本条件
1、故事人物应为14—40周岁(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省科技厅系统在岗职工;
2、故事人物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故事应展示当代青年投身转型综改区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创新创业、奋发有为、励志追梦的青春事迹;
4、故事应体现当代青年信念坚定、开拓进取,志存高远的精神追求,勤奋钻研、爱岗敬业、创新创造的职业操守,修身立德、热心公益、甘于奉献的道德风尚;
5、要重点推荐新行业、新型组织中涌现出来的青年、青年组织的青春励志故事。要注意收集从本地走出去,在省外、海外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典型故事。
七、具体工作安排
1、“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活动是本年度厅机关党委、团
委的重点活动,是深入推进“131”工程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选树新时期青年典型,在厅系统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将此次活动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按照活动要求统一行动、扎实做好推报宣传,确保主题活动取得成效。
2、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传统和新工作方式的结合,要拓展思路,选准角度,丰富推选故事的类型,帮助被推选青年挖掘其闪光点,挖掘青年事迹的多重内涵,弘扬人物的正能量。
3、评选结束后,所在单位需认真组织团队对“新青年”及“新•青春故事”以漫画、微电影或者微访谈等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对青年故事进行记录,并与广大青年进行宣传分享。各团委(支部)要将此次活动作为一次深入青年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思考、讨论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积累的工作经验,形成有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