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近年来,我县以更新学校办学理念为前提,以健全学校章程和制度为基础,以规范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为重点,围绕“建设教育强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促进了全县各类教育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一、提高认识,增强依法治校的自觉性
“依法治校”作为学校管理的新理念和指导思想,在我县的全面宣传和推行是从2004年开始的。当初,我们只把依法治校作为行政任务,感性地引导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学校主要负责人,对依法治校的内涵、目标和要求进行了解,选定8所学校为省、市、县三级依法治校试点,以试点校建设为抓手,努力推进全县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在教育管理过程中,我们就深刻感受到,随着形势的发展,学校师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教育服务的需求越发强烈,学校内部和涉外矛盾与纠纷日益增多,传统的学校管理方式和办事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用法制的精神和理念指导我们办学的思想,规范我们的办学行为,进而使我们对依法治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越发深刻。尤其是省教育厅刘瑾处长和市教育局李逢顺科长对我县200多名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的专题培训,使我们对“依法治校是建立现代管理制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教育管理和办学水平的必由之路”的理念进一步升华。于是,我们从2006年开始就着于创建省级依法治校整体达标县始,全方位实施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校工程。实践证明,这一全新的管理方法和模式,对促进我县教育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领导,为推进依法治校提供组织保证
一项全新科学理念的推行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活动开展之初,县教文体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决定》,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设置了法制办公室,配备3名专职人员和必备办公用品,教育法制建设和办公经费和工作用车优先保障,增强了对全县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县教文体局聘请公安局原副局长和法院行政厅原厅长任我们局的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局机关和全县学校涉法案件咨询、受委托代理案件诉讼、组织法制讲座等事宜;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成立了校长任组长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建立了法制办公室,明确了主管法制工作的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教育普法、制度建设、审查学校及教师履职情况和校内调解、校内申诉等项工作;各学校将依法治校职责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处室和班级,建立健全了依法治校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全县构建起了比较健全的依法治校工作网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设置法制办公室66个,配备专职人员90名,兼职人员150名,从公安系统聘请兼职副校长58名,形成警校共建、覆盖全县的依法治校工作网络。
2007年9月,教文体局召开了全县依法治校动员大会,2008年4月份,教文体局组织部分乡镇、学校到兄弟市县参观学习,9月份和11月份两次组织全县校长进行现场观摩拉练,期间法制办人员9次深入学校督导检查,3次召开了阶段性调度会,促进了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
三、建章立制,增强依法治校的科学性
依法治校必须有规范作保证。在工作过程中,我们首先从加强局机关制度建设入手,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核,凡不符合现代法律、法规规章精神和规范要求的管理制度或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或废止,形成了《故城县教育文化体育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之后又出台了《中小学常规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的规定》、《关于规范校长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课堂教学常规的有关要求》、《故城县教学评估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和引导教师依法执教。县教文体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学校章程管理办法》、《依法治校实施方案》、《依法治校工作计划》等一系列文件,组织各学校主管副校长、法制办主任学习《河北省依法治校达标县(学校)评估验收标准》,围绕制度建设、民主管理、法制教育、师生维权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各学校按照学校章程的制订程序,依据法律法规并结合各自学校的实际,分别制订了学校章程,并报请县教文体局核准后施行。目前,全县完全小学以上的97处学校实现了“一校一章程”。以章程为依据,各学校加强常规管理制度建设,既有人事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总务后勤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又有家长委员会制度等对外关系方面的制度;既有约束性制度,又有引导、激励性的制度。从校长到门卫,人人职责明确;从法制办、教务处到总务处,处处权责分明;从教育教学到后勤财务,事事有章可循。经过近三年细致的工作,全县各学校建章立制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了从宏观到微观,既有原则性,又有可操作性,各具特色和特点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
四、有序运行,增强依法治校的规范性
在推进依法治校的过程中,我们从规范县教文体局的依法行政为基点,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为目标,把依法治校的根本要求落到实处。
1、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提高依法行政质量,为依法治校奠定基础。一是健全规章制度。教文体局机关制定了《故城县教文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许可审查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等18项制度,为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提供了保障。二是规范行政行为。我们对局机关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合法性梳理,明确了各股室权限、职能设置,对局各项办事工作、群众关注的问题编制了办事流程图。特别是在教育行政审批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和上级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共清理7项行政审批项目,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项(初等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小学幼儿园和短期培训机构、民办学校举办者和校长变更),编制了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工作流程图,规范的教育行政审批行为。三是坚持简政放权,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水平。县教文体局将学校经费使用、中层干部任免权下放到学校、突出行政部门的决策、指导与监督职能,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建立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教育行政管理体系,加强股室间的沟通与协作,精简会议、检查、评比等活动,减轻学校负担。认真执行法律规定,坚持和完善学校校长负责制,全县13个乡镇中心校、20处中学、8处县直学校校长全部由教文体局依法任命。校长的选拔一律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对外公示、党组任命、任前诫勉谈话的程序。
2、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校长负责制下的民主决策机构。各学校建立了由校级领导、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在校长主持下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健全了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在校长主持下对学校日常工作进行决策。加强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监督职能。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校主要事项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执行。重要事项同时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3、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加快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我们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局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局办事流程图和公开的内容在局政务大厅全部进行公示,让全体职工明白并监督。依据《河北省校务公开示范校标准》,编制了以人事管理、学生管理、公共服务、后勤服务、资产管理、纠纷处理、廉政建设等事项为主要内容的校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各校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标准)、办理时限、公开的方式、范围及时间等,对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焦点问题,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等,均在群众监督下全面公开,确保重大事项公开化、权力运行透明化、办学评价社会化、民主管理制度化。各学校建立了由校级领导、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在校长主持下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健全了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在校长主持下对学校日常工作进行决策。加强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监督职能。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校主要事项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方可执行。同时发挥学生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自2008年始,我们还开展了对全县中小学校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通过民主测评,召开师生、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对学校工作进行考核。
五、突出教育,为依法治校的奠定坚实基础
教育法制宣传和学习,提高干部师生的法制意识,是依法治校的基础和抓手。县教文体局把每周五确定为集中学习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带头学习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释义为核心的教育法律,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的重要法律法规,并结合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学习教育方面的专项规定。按要求参加省、市和县委、政府组织的各种法制培训和考试,增强了机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各学校把加强法制教育、提升师生法律意识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仅2008年,县教文体局和全县各学校投资10万余元,购置学校法律用书《中小学法律法规规章选编》480册,《教师法治教育读本》1600余册,《学生法治教育读本》4000余册,为学校师生学法、懂法、用法提供了保障。投资30余万元,书写依法治校标语、横幅270条,创办永久性法制文化长廊70个,制作学校章程、义务教育法、师生权利和义务、师生申诉制度等各种展牌200多件,校务公开栏90多个,出版校报校刊120多份,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教育和宣传氛围。
在学校法制教育方面,我们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积极落实“法制宣传进校园、法制教育入课堂”要求。坚持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的必修课,切实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有10课时的法制教育课,同时集中一周时间为法制教育周,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法制报告团巡回演讲制度,教文体局法制办成员结合学校实际和中小学不同特点,以丰富的案例,较强的针对性,举办法制报告会5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5万余人。
六、积极维权,增强依法治校的目的性
各学校成立了申诉委员会,健全了师生申诉制度,设立了维权信箱和维权电话,并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每年都与公安、工商、建设、交通、卫生等部门联合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打击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二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拒绝对学校的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采取法律手段,解决侵犯学校合法权益的案件。三是正确处理教师工作与进修、提高的关系,为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成长创造条件;协调公安部门打击侵犯教师人身安全的行为,尊重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开展送温暖和教育救助活动。四是实行维权承诺制,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明确提出“关注学生发展,保护学生尊严”的口号,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将学生逐出教室、随意停课,不让学生考试和按成绩排队等错误做法;逐级签订责任书,依法控辍保学,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确保师生安全。
在依法治校的旗帜下,我县教育投入得到保障,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质量逐步提高,办学行为日趋规范,确保了故城教育安全、教育质量、教育秩序、教育和谐。主要体现是:
⑴上级每年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000多万元全部足额拨付到校;三年来先后投资6948.8万元用于学校新建、扩建和危房改造;投资1060万元完成了中小学校取暖工程;投资507万元完成了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在今年11月3日省政府组织的督导评估验收中,我县被评定为“合格”。
⑵以考风考纪为抓手,以均衡发展为重点,以教学评估为契机,实现了“五教并举(幼教、普教、职教、成教、特教)共同提高”的目标,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学评估验收。
⑶认真规范办学行为,严格遵守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群众来信来访量明显下降,信访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8%;在省政府组织的教育经费专项检查中受到好评,在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⑷公正对待群众重大关切,保持了教育队伍的稳定。按照德才兼备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调整和任命了学校校长和中层干部共56人,教师职称评聘坚持“两个优先,七个不考虑”的原则,将评选标准、名额分配、申报名单、评选结果全部向社会公示;其他如教师年度考核、三好学生、模范干部评选和推荐、高考中考优惠照顾考生名单等,均依规公示,无一上访事件发生。
各位领导,依法治校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丰富、不断提高、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近年来,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更体验到了推行依法治校对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但我们的工作距离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市和学校的经验,不断探索,努力进取,勇于创新,敢于实践,不断开创我县教育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为全市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