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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上学的权利教案
发布者:吾爱  来源:zhaojiaoan.com  

未来出版社五年级品德与社会
 我有上学的权利
(一) 教学目标
1.通过调查了解失学儿童的情况,并能与同学交流,表达自己的看法。
2.简单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儿童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律保护自己。
(二) 学生和内容分析
五年二班,女生27人,男生26人,学生聪颖,活泼,爱动脑筋,喜欢提问题。可能是这个年龄段学生的普遍表现现象,相比之下,女同学显得更活跃一点,各方面表现也比男同学突出一点。男同学则大部分表现得沉稳,不太爱讲话,也有个别稍调皮的,学习上缺点钻劲,思维却很活跃,喜欢提点稀奇古怪的问题,犯点违规违纪的小错误,但总体上整个班级班风正, 学风扎实,学生团结、友爱、互助,是一个稳健向上的班集体。
本课的教学内容是根据课程标准中“简单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初步养成守法意识”的内容标准设计安排的。本课以接受教育的权利为切入点,引导学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少年儿童的基本权利。
“我想上学”这一主题的设计是让学生通过情景再现形式,了解失学儿童的情况,分析失学原因,体会他们内心的感受,从而感受到自己是多么幸福,要更加珍惜学习机会。
“法律给我们上学的权利”这一主题主要是引导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在学生对法律常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后,再让学生能应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家长和教师违反了法律中的哪些规定,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学会应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
“爱心小分队活动”意在深化“儿童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这一主题。让学生明白法律规定了儿童享有的诸多权利,但由于我国地广人多,有些地方确实存在着一些特殊性,所以,一方面我们确实要依靠法律的强制性,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帮助那些有实际困难的适龄儿童能及时入学。少年儿童从小就应树立帮困助学的观念。
(三)课时安排 一课时
(四)教学方法 情景教学法 讲授法
(五)教学手段 通过情景再现引发学生的感悟,通过多媒体展现相应法律法规和违法案例,使学生初步懂法并学会应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最后通过加入“爱心小分队”活动,使学生进一步懂得我们不仅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更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确有困难的同学,使他们也能在大家的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和我们一样享受法律赋予他们的应有的权利。
(六)板书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九、教学活动及过程
活动一:“我想上学”情景展现与分析
1.播放《二泉映月》营造气氛,学生上台表演课本第22页图文所描绘的情景,其它学生观看。
教师旁白:生活在农村的刘玉芬,今年11岁了,因为父亲早年去世,家里特别贫穷,虽然到了上学的年龄,但妈妈无法满足她上学的要求。小玉芬只能呆在家里,帮妈妈做家务,干农活。每当小玉芬看到邻居家的孩子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去上学的时候,她既羡慕,又无奈。她多么渴望有一天,自己也能背着书包去上学呀。
2.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畅谈自己的感受。
3.说一说,假如自己是刘玉芬会怎样想?
4.教师对于刘玉芬不能上学原因可发表自己看法。
活动二:“爸爸妈妈错在哪里”情景展现与分析
1. 学生模拟第27页图中描述的两例故事,其它学生观看。
场景一:
爸爸:我是东村张屠夫,杀得一手好猪,宰得一手好羊,四邻八舍的,谁家有杀猪宰羊的事不找我!别看我大字不认一个,照样有小外块可赚,哈哈,真逍遥啊。
唉,这几年可不行了,国家实行定点屠宰,我的生意就不行了。媳妇又嫌我没文化,不跟我过了,走了。家中仅有的一点钱也拿来盖了房子。没办法了,孤身一人带了儿子来嘉峪关打工。手忙脚乱的,日子真不好过哪!

儿子:爸爸,我想上学。

爸爸:上什么上,都没饭吃了,还上什么学!

儿子:爸爸,就让我去上学好不?

爸爸:你上学,家里这么多活谁来做,要把老子累死呀 ?干活去!(牵儿子下)

场景二:
妈妈:我是一个家庭妇女,善良,贤惠,操持家务里里外外都在行。睢,我把这小日子安排的(做喂鸡状),强强,上学的时间到了,快去上学,别迟到了!

儿子:(蹦蹦跳跳出)妈妈,我要去上学了,妈妈再见,姐姐再见。

妈妈:儿子再见,路上小心点,注意安全。小英,快来帮妈妈喂鸡。

小英(出,作赶鸡状):妈妈,我也想跟小弟弟一样去上学。

妈妈:不用,女孩上学没多大用,认识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瞧妈妈,识字不多,可这日子过得比城里那些有文化的女人差吗 ?一点都不差。住着宽大的房子,有老公疼着,有儿子喜欢着,又有这么漂亮的女儿,妈妈知足了,走走,赶紧跟妈妈去学做家务。

英英:妈妈,我想上学,我想上学嘛(极不情愿下)!
2.学生分组讨论,爸爸妈妈错在哪里?
3.学生将讨论汇报的结果填写在课本第23页的空白处并交流讨论结果。
4.师生交流搜集到的贫困地区失学儿童的情况,帮助学生认识到不同社会现实。
活动三: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1.学生汇报课前了解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说一说哪些法律条文与我们自己关系最紧密。
2.教师:幻灯片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文,简单讲解相关内容,指导学生以喜欢的方式读课本第25页节选条款,以“小法官”身份宣讲法律条文。
3.指导学生阅读教材第26页的三个故事,组织小组交流,在全班汇报,明确“ 爸爸”“妈妈”“教师”违反了法律的哪些相关规定。
4.讨论:假如我们被剥夺了上学的权利,该怎么办?
活动四:搜集事例,发起爱心行动
1.教师引导学生搜集有关部门帮助儿童复学事例,帮助学生认识到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政府对失学儿童的关心和执行法律法规的决心。
2.教师:前面我们看到刘玉芬同学的处境,我们深表同情,但是我们仅有一点儿同情心还是不够的,我们还应在行动上有所表现。现在我们生活是多么幸福,我们每个同学手头都有零花钱,有富裕的学习、生活用品,其实我们每个人不论力量大小都是可以帮助别人的。今天老师就想成立一个爱心小分队,长期关注并帮助那些失学儿童,大家愿意参加吗?愿意的就请站到我的前面来!
3.组织爱心小分队,共唱《爱的奉献》。
4.作业:进一步通过上网或查阅其它资料了解失学儿童的情况,与教师、同学交流沟通。
十、课后反思:本课内容与学生关系十分密切,教学内容与学生很接近,学生对“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已有一定的认识,但由于受生理和心理方面的限制,对受教育权利问题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这方面的法律意识还较为淡薄,这一现状给我们的教学带来了一定难度。因此,从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角度看,本课教学宜采用现身说法、情景再现、以例说法等多种活动方式进行,紧密联系国家或本地区的教育发展实际和小学生实际,引导学生分析探究。
十一、课例点评:课堂以活动为主,调动起了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整堂课学生参与面广,互动、合作有效,使学生经受了一场爱与法的洗礼,达到了本堂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