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寒假留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寒假留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协议书。经学校授权,本安全责任协议书由各学院与学生签订。
一、学生在寒假留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手册》及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义务听从学校指挥,服从学校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二、寒假期间,学生留校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方视为学生在寒假期间正式留校。
三、寒假留校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自觉遵守宿舍(公寓)作息时间,不得晚归或不归,不得留宿外人;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生火做饭。
四、学生在寒假留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在学校住宿,禁止到校外租住房屋。
五、学生在寒假留校期间,应随时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六、学生在寒假留校期间,要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七、寒假留校期间,学生在校内外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八、留校学生因事离校,需向导师、所在学院请假,并告知去向。
九、学生在寒假留校期间,因学生本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的后果,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十、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至2015年2月15日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研究生学院(工作部)、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 院(盖章): 专业班级: 宿舍号:
负责人(签字): 学 号: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