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校师生的自身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各班要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常识,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和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防、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防事故(意外)的良好氛围。
3、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防溺水教育,各班每学期出一期专刊(有关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的内容),举行一次有关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并充分利用晨间谈话、国旗下讲话,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暑假写一封告家长信(关于如何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的内容)。
4、加强值周值日工作。值周值日老师要准时到岗,加强巡视。门卫要严格把关,下学期间,学生不准随意出校门。
5、充分发挥信息员队伍作用,上下学发现同学下河、塘玩水、捕捉鱼虾或游泳,要及时上报学校,严肃处理。每节课教师都要点名,发现学生未到校要及时了解原因,未请假的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立即报告学校。学生请假要有家长签名,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6、要主动与家长联系。通过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把安全问题讲实、讲严、讲细,要求家长切实承当起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监护责任。
7、学校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每学年与教师签订责任状,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并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的考核与评先、晋级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