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一”议军习武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举行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3周年暨议军习武会议。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武委会和全县26万人民向驻我县的人武部全体官兵及全县民兵致以节日的问候,并对你们为木兰县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政委代表县人武部作了工作汇报,听了之后,觉得今年我县的武装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真抓实干,进步明显。围绕经济建设,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用兵活动,并同上级军事机关开展的“创业标兵”活动有机结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展示了我县当代民兵的风采。特别是在人武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各项工作都有长足进步,得到上级军事机关的认可。这一点很了不起,值得我们地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由此可见,人武部党委班子是干实事的班子,干部职工是奋发向上的。下面就当前我县党管武装工作强调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坚持党管武装的自觉性
武装工作历来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赋予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要认真履行。能不能坚持党对武装工作的领导,能不能抓好武装工作,是检验我们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是否全面实践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尺度。因此,我们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都要带领班子成员把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工作,作为自己责无旁贷的份内工作,真正负起第一位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全局观念,统筹兼顾,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后备力量建设,对重大军事活动,主动过问,亲自参与,保证军令的贯彻落实。
第一,要在加强武装工作的思想上重视起来。当前,有些同志觉得武装工作无足轻重,抓好抓不好,不影响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好抓不好不影响个人的进退去留,这种思想是对武装工作的发展极为不利的。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内外形势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加强民兵组织建设对于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由此看来,武装工作不是无足轻重,而是从哪个意义上说都只能抓好,不能放松,更不能弃之不管。
第二,要在摆正经济工作与武装工作的关系上做文章。我们有些领导同志认为武装工作同经济工作不同,只有千方百计把经济工作搞上去,那才是又有实惠又有政绩。我看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当前,我们国家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个时期,我们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武装战线的同志更应明确这样一个观念,就是树立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的思想,同时更应兼有建设国防的忧患意识。在平时要切实发挥民兵组织的作用,发动民兵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这也是党中央、中央军委的一贯精神。从近几年我县武装工作的实践上看,哪个乡镇把民兵积极性调动起来,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哪个乡镇的社会风气就好一些,经济建设的步子就大一些,民兵工作本身也就做的更扎实、更活跃些。对此,我们县乡两级领导要有一个高度而清醒的认识。特别是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武装系统要带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内外挖潜,整合优势,把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教育、引导民兵和广大群众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联系本地实际,抓紧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迫切问题,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武装系统中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各基层民兵组织要努力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带领广大民兵在加快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要注意听取军事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多办好事、实事。武装部门做为我们地方党委的军事部、政府的兵役机关,平时担负着编兵整组、军事训练、参建维稳等工作重任,他们人员少、任务重,我们地方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要体谅他们的难处,多在工作和生活上帮助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我们党政领导同志一定要对战争与和平的关系、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有全面清醒的认识,对中央领导关于国际国内形势的分析要有准确的理解,对上级有关加强后备力量建设的文件、法规必须学习领会到位,操作落实到位,避免因我们工作失当而使武装工作受到削弱。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党管武装的有效运行机制
党管武装工作要想达到好的效果,必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首先,坚持党管武装,需要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制度建设是长远的、根本性建设,是做好新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重要保证。特别是在军队深化改革的今天,民兵预备役工作更加显得重要,上级军事部门部署的任务更应落实好。那么,如何落实好上级赋予的任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认真执行已经形成的党管武装工作制度,这些制度包括书记定期到军事机关办公制度、武委会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过“军事日”制度、建立民兵预备役工作联系点制度,考核奖励制度等。
其次,坚持党管武装,要有法制的重要保证。我们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国防法》及《黑龙江省民兵预备役工作规定》等法律和法规。要将党管武装制度和有关法规执行情况列入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党委、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
再次,坚持党管武装,必须发挥武装部门的职能作用。今后,凡涉及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重大问题,各党委、政府都要由武装部门先提出可行性方案,然后再进行决策。凡是上级军事部门的指示和要求,都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一样看待,一样贯彻执行。对武装部门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各党委、政府都要认真听取和采纳。今后,发现拖着缓办或顶着不办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严肃处理。同时要大力加强专武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提升专武干部素质。他们工作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其所在党委的评先和党委成员的提拔使用,要积极营造一种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环境与氛围。县武装部要按照程序定期对专武干部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报请有关部门,坚决予以调换。
三、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民兵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近年来,我县民兵组织在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维护社会稳定,扶贫帮困,精神文明建设中都发挥了骨干带头和示范作用,并通过成建制、多形式、经常性的用兵练兵,为木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更好地提高民兵基层建设质量,使民兵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在此,我突出强调两方面问题;第一方面,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拓宽民兵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有效途径。社会进步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民兵基层建设的目标是提高战斗力。如何实现生产力与战斗力的并举,我认为,必须结合新形势下民兵建设的实际,积极寻求民兵基层建设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有效途径。一是要使民兵的组织建设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针对城区、农村、企业的不同特点,实施科学分类编组,合理调整民兵组织结构,从民兵的组织布局上适应发展生产力的根本要求。二是要使民兵的科技素质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民兵的科技能力决定着发展生产力的水平。就目前我县民兵的实际情况看,民兵的整体科技素质是不高的,高学历、高技术的人才不多,有的民兵只是年龄、身体和思想符合民兵条件,文化素质却远未达到要求。为此,我们县乡两级武装部和相关部门,要看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要加大对他们的培训力度,立足岗位使他们真正成为科技兴农、科技兴企的带头人。各党委、政府和武装部门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积极组织民兵参与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科学种植、养殖,建设民兵科技示范园区,把组织民兵进行科技参建作为实现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手段,使民兵真正成为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排头兵、领头雁。第二方面,牢记民兵的根本职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民兵性质、宗旨的根本要求,也是践行“三个代表”的具体 体现。要着眼于“市场”和“战场”的双重需要,围绕实现经济、社会、军事综合效益,切实把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摆在突出位置。首先要立足于对敌军事斗争准备,积极探索民兵参战支前的有效办法。这一点业务性比较强,我在此只是点个题,希望人武部抓好落实。其次,要立足于促进经济发展,在组织民兵建设小康社会中练兵用兵。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计划、谋发展,把民兵参建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适应形势任务需要,积极探索出多种形式并存的民兵参建路子,把建设与使用、练兵与用兵统一起来。在参建中充分发挥民兵组织严密、突击力强的优势,真正在发展木兰、建设木兰中发挥民兵应有的作用。再次,要立足于保一方平安,组织民兵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做贡献。要着力提高民兵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把队伍组织好、教育好、训练好,担负起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护厂、护村、护路等任务,为木兰尽早进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