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
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是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2014年清明将至,为加强全区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祭祀环境,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清明节的宣传主题是“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全区文明祭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祀,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为构建现代化新瑶海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祭祀活动安全有序;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尽其责;
(四)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三、职责分工
(一)区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群众祭祀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宣传工作。重点做好公墓、骨灰集中存放的公祭堂等重要祭祀场所的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防范、消防和环境整治工作。
(二)区民政局职责。牵头负责全区清明节群众祭祀安全保障协调工作;加强对大兴塔陵园清明祭祀工作的督查;积极与市民政局协调10名武警战士,重点协助维护大兴塔陵园的现场秩序。
(三)公安局分局职责。负责全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治安维护工作;重点加强对大兴塔陵园巡查。
(四)交警支队大队职责。负责全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畅通,群众祭祀出行安全有序。
(五)消防大队职责。负责全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消防安全工作,在大兴塔陵园等重点祭祀场所联系消防车辆现场备勤。
(六)区卫生局职责。负责祭祀活动中的医疗救治工作,在大兴塔陵园配备医疗救护车辆。
(七)区城管局职责。负责对祭祀环境的管理,加强对陵园内外的摊点管理,要将丧葬用品销售摊点集中到指定区域内销售。
(八)大兴塔陵园职责。安排足够人力保障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在祭祀场所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有序祭祀,为市民提供诚信、优质服务。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8日一3月29日)
1、召开协调会议。召开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安全保障工作协调会议,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各相关单位制定清明祭祀保障工作方案。
2、开展专项督查。区民政局要对辖区内的公墓、公祭堂等祭祀场所进行安全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30日一4月6日)
1、镇、开发区、各部门、陵园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
2、区民政局要组成督导小组,加强对祭祀场所的督查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完善各项保障措施
加强清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对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的重要检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祀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贯彻十八大精神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全力应对祭扫高峰,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要按照全区清明节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清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区政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满足群众不同需求
清明节期间,殡葬工作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各级各部门和殡葬单位要坚持一手抓清明安全,一手抓规范服务,增强服务意识,突出便民利民。要认真查找殡葬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推广预约服务、全天候热线服务等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服务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做到公开、透明、诚信。
(三)不断提升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和历史内涵,也是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和殡葬单位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继续宣传和推广森林葬、花坛葬、树葬等节地葬式,创新祭祀形式。加强对祭祀用品的管理和引导,使清明节真正成为“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要引导群众采取植树、献花等健康环保的祭扫形式,不断提升文明意识。要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让群众了解殡葬改革的为民之举和惠民之策,提高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