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1-03-15 07:47:00
- 发布者: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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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着力做好民生水利工作。深入宣传水法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水利工作法治化进程,为促进和保障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宣传主题及内容
2011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利新跨越”,这是结合我国水资源紧缺的现状,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而确定的,也与我市近几年的工作重点相吻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全市各级水利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牢牢把握宣传主题,深入宣传水法规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增强社会的水忧患意识。使企业和群众认识到取水必经许可、用水必须缴费、取水必须计量、违法取水必受处罚。重点抓好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民生水利、依法征收水利规费等内容的宣传,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宣传形式
宣传活动除组织观看《人•水•法》电视系列片、制作宣传图板、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流动宣传车、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外,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网络等大众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使水法律制度真正为社会各界所了解并自觉遵循。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观看《人•水•法》电视系列片。水周期间,市局将组织市局水利干部职工观看《人•水•法》电视系列片,各县(区)水利(务)局要将组织播放和观看《人•水•法》电视系列片作为开展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利用县、区电视台进行有计划的播放,充分发挥这部电视系列片的作用。
(二)设立水法宣传咨询服务站。3月22日,市水利局、黄河河口管理局联合在东城设立“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咨询服务站;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市民咨询。届时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参加和新闻媒体单位进行现场采访。各县(区)水利(务)局也要在城区繁华地带设立水法宣传咨询服务站。
(三)在电视台播打宣传字幕。3月22日-28日,在市、县(区)电视台播打“关注水质、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严格水资源管理,保障可持续发展”等符合今年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主题的宣传字幕。
(四)组织水法规巡回宣传车队。3月22日-28日,各县(区)水利(务)局要组织水法规巡回宣传车队,在辖区内深入矿区、社区、街道、村庄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市属灌溉处、河道处、海堤处要组织一定数量的宣传车辆深入工程辐射区域,全方位进行巡回宣传。
(五)组织水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为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今年,市局联合东营市邮政局举办水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组织机关、企业、学校等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掀起全民学习水法律法规新高潮,推动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工作,市水利局成立“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工作督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水政法规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检查、督导工作。各县(区)水利(务)局及市属灌溉处、河道处、海堤处也要成立相应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专门领导机构。宣传活动期间,督导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及市属灌溉处、河道处、海堤处的宣传活动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希望各级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落实人员,落实经费,确保宣传活动收到成效。
各县(区)水利(务)局及市属灌溉处、河道处、海堤处于3月20日前将各自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领导小组、宣传实施方案报市局水政法规科。宣传活动总结、宣传活动照片(不少于10幅)于3月29日前报市局水政法规科。